发布时间:
2014-01-10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近日,市消委会罗目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因产品变质引发的消费投诉案件。据了解,杨某于前不久在峨眉山市某经营部购买了8件某品牌的花生牛奶饮料,饮用时发现部分饮料已变质有异味,呈豆花状,杨某随即找到经销商进行处理,经销商表示对变质的产品可以调换,但杨某坚持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双方协商无果,遂投诉至市消委会罗目工作站,请求调解。接到投诉后,罗目工作站工作人员迅速组织调查了解,经对饮料进行检查,杨某购买的花生牛奶饮料确为该品牌正规厂商产品,变质原因可能是在运输或搬运等过程中因某种外力致使饮料瓶盖损伤所致。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向杨某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补偿现金600元。同时,对于该批未饮用的饮料在罗目工商所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进行了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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