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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25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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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府发〔2013〕13号 签发人:汪永忠

  双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厂矿企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快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现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双福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2013年3月28日

  


  双福镇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目的意义

  为了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反映速度和协调水平,以保证迅速正确有效地处理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事故指在双福镇因地质灾害造成有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双福镇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地质灾害事故。

  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全面部署,协调配合,反映及时,科学施救,措施果断。

  4.行动程序

  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中,应当按照先保护人员生命,再是财产的程序采取行动。

  二、事故处理和措施

  接到事故报告后,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启动预案,镇主要领导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概况向市政府值班室(电话:5522324)或市国土资源局(电话:5553617)汇报,镇主要领导对问题作出决策,相关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及时调动救援队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事故现场处理指挥机构。

  2.发生重特大事故,调用抢险救援队,开展施救工作,并向上级发出救援信息请示。

  3.及时准确向上级汇报事故发生信息。

  4.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明确抢险救援指挥机构人员分工职责。

  (二)工作内容

  1.指挥机构

  成立事故处理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镇国土所负责日常工作。

  2.抢险救援要求

  (1)发生事故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

  (2)启动预案,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准确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4)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3.救援分工职责

  (1)抢险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情况下达抢险救援指令。

  (2)镇国土所职责,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性质和责任,并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报告、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向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交警队职责,确保道路畅通,为抢险救援物质运送保障条件。

  (4)派出所职责,设置现场警戒线,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稳定,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配合确认伤亡人员。

  (5)民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衣物、饮用水等。

  (6)双福卫生院负责伤残人员的救护和灾害点的疫病防治。

  三、抢险救援物质、车辆及各方面所需准备

  1.险救援运送人员车辆(77036、91211、07629、76245、A6269)。

  2.抢险救援运送大型机具、挖车、货车在佛光水泥厂、金陶公司、领汇物流公司调用。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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