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3-10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全省“红盾春雷”行动对全市房地产、大型商场、珠宝首饰店等经营者的广告宣传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查,乐佳宝业有限公司、峨眉山市爱恋珠宝店、宏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众信房产公司、峨眉山君逸投资商业有限公司等经营者在广告宣传活动中使用“央视上榜品牌”、“唯一央企”、“全市最低价”、“预计收益”等用语,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局已对两家珠宝店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合计处以罚款3万元,其余3家公司正在立案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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