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10-15
来源:
峨眉山市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六个一”深入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牢固一种理念。牢固树立消费者利益至上、执法为民的理念,把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作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公平公正、社会诚信,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有力手段。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并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查考核,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打造一支队伍。深入开展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合同执法办案实务培训,培训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入手,把旅游、房地产及房产中介、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监管,作为培训学习的重点,对典型行为、典型案例,展开深入剖析,在办案技巧、案源线索等方面给予指导。同时,以“以干代训”、“以案促学”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的结合,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批合同执法骨干队伍。三是营造一种氛围。通过结合“3.15”、“4.26”、“综治宣传月”等向消费者发放资料与传单、发布消费警示、制作宣传栏,并结合年检验照、市场巡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合同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诚实经营、诚挚服务的自律精神,提升企业诚实信用的自觉性。同时,提高广大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避开格式合同或合同格式条款“陷阱”,自觉抵制“霸王条款”,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四是规范一批行业。对使用格式合同或合同格式条款比较普遍的供水、供电、供气、旅游、商品房买卖、房屋中介、物业管理、通讯服务、汽车销售及维修、美容健身等行业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企业使用格式条款的情况,并逐一送达自查通知书,引导经营者对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梳理,开展自查自纠,对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按照规定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成立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加大对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理性的研判,提高监管效能和质量。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实施违法“行业规则”的相关行业、企业进行规范自律指导。同时,深入开展“守重”企业评选,大力营造诚实信用的社会氛围,继续开展对企业的合同帮扶,提高企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活动中来。五是开展一次整治。专项整治期间,紧紧围绕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的旅游、房屋买卖及中介、供水供电等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收集、分析点评、指导规范。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集中整治一批使用需备案未备案合同格式条款及消费者投诉多、社会反响强烈、被媒体曝光、经营者屡教屡犯的“霸王条款”。同时,按照“责任到股、任务到所、分工到人”的工作思路,集中行政执法力量,认真研究分析寻找案源,严厉打击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力争多办案,办大案,办铁案,有效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六是形成一项机制。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合同监管长效机制。一方面,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加强市场巡查,以网格化监管和“经济户口”监管为依托,充分发挥市场巡查作用,将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纳入市场巡查内容,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及各类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分类分析,寻找案源。另一反面,强化征集力度。充分发挥消委会、协会、商会的作用,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发现和收集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再者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开展合同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建立了工商部门和社区、重点企业的联系制度,进一步强化合同帮扶指导、加大调解合同纠纷力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建立合同监管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521户次,开展法规培训会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召开合同格式条款评审会1次,培育“守、重”企业25户,监管农业订单合同5623份,涉及金额7835万元,备案合同格式条款25份(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指导企业修改合同格式条款18条(份),接受消费者咨询68人次,查获违法案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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