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1-10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日前,消费者马某到峨眉山市工商局绥东工商所投诉我市某手机经营部出售的苹果手机没有告知只能使用电信卡,要求退货退款。经调查了解:当事人马某于2013年11月26日于某手机经营部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价值5488元(含100元电话费)。回家后发现该手机只能使用电信卡,于是找到经销商张某要求退货退款。马某称购买前销售人员并没有告知清楚该手机只能使用电信卡这一事实,经销商却坚称非质量问题不予退货,双方情绪激动,僵持不下,协商不成功,遂投诉至绥东工商所要求解决。经绥东工商所执法人员耐心劝导与调解,成功化解当事人双方矛盾,最终经销商同意退回马某5488元,马某退还所购手机,双方均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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