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2-10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1月12日,市工商局会同安监局、质监局、交警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市电动车经销业主安全警示教育会,全市27家电动车经营业主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经营业主要合法经营,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电动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严格核查整车质量、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同时积极配合工商、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的执法,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并督促消费者及时办理牌证,不得无证行驶。会上指出,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经营者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经营者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议强调,工商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加强对电动车经营业主的日常监管,切实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业主坚决依法查处,促进电动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会后,经营业主签订了以主动承担告知义务,不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不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为主要内容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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