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04-27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峨眉山市质监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局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工作。履行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负责产品质量监督;负责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和地理标志保护战略。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依法对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客运索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维保和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监察。围绕1个中心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主题主线,突出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抓住2项重点建设是抓住峨眉山茶国家级品牌示范区建设,峨眉山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2项重点建设,确保3个安全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生安全三大安全,彰显5大成效是班子队伍战斗合力进一步增强、质量标准水平全市领先、计量技术服务能力更加夯实、品牌地标发展战略水平位居全省前列、打假治劣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更加有力。
二、 部门概况
质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质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06.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6.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2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2.52万元,医疗卫生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4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质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质量监督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质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质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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