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6-09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5月31日,峨山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成功化解了买卖方、中介三方矛盾。 4月9日,张女士通过峨眉山市某房产中介公司购得万女士的一套房屋,并在中介公司的主持下签订了购买合同,张女士当场付给万女士订金一万元;合同约定在4月30日前付购房首付款10万元。后张女士因其它原因不想购此房,约定的首付10万元也没有按期履行,后万女士想要回放在中介公司的房产证、土地证及解除合同,重新卖该房,但张女士及中介公司不予配合,造成万女士无法卖该房,与张女士约定的合同,张女士又不予履行,遂发生矛盾,后万女士投诉到工商部门。 5月30日,峨山所组织卖方、买方及中介三方进行调解,通过反复调解,房产中介公司退回收取的卖方万女士中介费2000元及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买方张女士赔偿卖方万女士违约损失2000元。卖方万女士退还买方张女士的一万元订金。三方对调解均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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