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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27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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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委发〔2015〕12号

  中共绥山镇委员会

  绥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15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千方百计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责任目标

  (一)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共同目标

  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峨眉山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工作信息和每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治、专项整治任务;规范各类安全生产工作档案,摸清和建立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隐患单位(源)、各类车辆数量台账。

  (二)各有关部门考核指标

  镇安办:不发生因监管不力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峨眉山市下达的年度绝对控制指标之内。

  各部门(村建、国土、教育、水利、林业、农机、交通、文体、广电、食品、卫生、畜牧、电力):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所属行业(领域)不发生因监管不力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峨眉山市下达的年度绝对控制指标之内。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开展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围绕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扎实抓好道路交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形成安全工作时时抓的良好局面;监督企业加强安全能力建设,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和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抓好对村(社区)兼职安监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持续抓好重点行业专项治理

  消防:对消防重点单位,如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单位、网吧、歌厅、游戏厅、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棚户区等人员密集和极易发生恶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村(社区)监管责任,做到“每月一排查”,重要节日全面排查,监督隐患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

  道路交通(含水上):强化车(船)主、驾驶员、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村(社区)监管责任,重点放在乡村道路和涉校车辆上,严厉打击“三超”和违章行为;完善道路安全防护措施;力争省上资助在今年内完成“两天路”道路挡墙4900m3、堡坎2500 m3、波形护栏2500m、标志标牌126个、修建码头2个、增设30座客渡船一艘,加强桥梁、道路、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助相关部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运营行为。

  烟花爆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落实村(社区)组监管责任,做到信息通畅,露头就打;加大对非法存储和超量存储的整治力度,重点加大对报恩寺街的整治力度,彻底排除多年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

  学校:认真开展学校涉校车辆、道路、校舍、食堂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各类活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各中小学、幼儿园每期要在开学前搞一次应急演练,并在开学后一周内报镇安办。

  抓好村建、国土、水利、林业、农机、文体、广电、食品、卫生、畜牧、电力等行业所涉及的专项安全工作。

  (三)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按“一岗双责”要求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各对口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行政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每月一次,重大节日加强排查”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整治。

  (四)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如既往开展“打非治违”:打“三非”,即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治“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抓“三超”,即企业超能量生产、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中的超载、超限和超速。

  (五)强化基层安全工作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村(居)民自治”的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社区)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培训,监督村(社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六)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依托城关镇优势,与市上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救援机制。做好基本的人员和物资准备,做到战时“拉得出、用得上、有保障”,搞好日常演练,加强值班值守。

  (七)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

  镇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每月一次,重大节日加强排查”制度;镇安办代表镇安委会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指导活动,并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镇安委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八)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落实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3、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各类伤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所在村(社区)、部门向镇政府作书面检查;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工作不力、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村(社区)、相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安全生产工作是人人都必须参与的重要工作,在自己的生产生活和工作中,有意识、无意识都必须要有基本常识、行业基础知识。为此,今年在往年的基础上,安委会要组织企业一线工作人员培训2次,组织安全基础培训1次,搞一次危化品专项演习。利用宣传车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省消防条例等相关的语言宣传半个月。在2个中小学开展安全和应急基本知识培训各1次。让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础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继续发挥安全社区建设的作用,着力提高全面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形成群防群控群受益的安全治理格局。把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政府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社区创建工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力争在9月30日安全社区创建全面验收合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内容。

  中共绥山镇委员会 绥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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