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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31     来源: 峨眉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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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双福镇露华村1、3、4、7、8、9、10组,三江村1、4、5、6组,塘房村3、4组,小河村1、4、5、8组,新华村1、2、4、5组,张岗村1、2、3、4、5组;绥山镇安川村3、4、5、7组,万福村1、2、4、7组,任严村4、5、6、7组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拟用于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我市将组织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公告方式

本公告于2025年8月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乡、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乡、街道)政务公开栏张贴、村务公开栏张贴等发布,并同步在峨眉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emeishan.gov.cn)发布。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止。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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