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
你局《关于<川主乡卫生院迁建项目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峨土征〔2017〕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川主乡卫生院迁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请你局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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