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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 管理办法(试行)》《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信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3-01-10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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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 管理办法(试行)》《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信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1114日,市政府办印发《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现对《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2021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布了全国首批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峨眉山市作为四川省唯一的入选城市名列全国14个试点地区之列。《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编制和实施将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监管机制,增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激发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可行性

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旅部、省市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监管机制,激发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制定的,明确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范围、信用评价信息采集与归集信用信息审核录入和公示、信用信息评价和发布、异议受理、评价结果应用、责任处理、评分标准等内容,形成了文旅市场信用分级分类政策体系,具备可行性。

三、主要内容

《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旨在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共三十条,分为总则、信用评价信息采集与归集、信用信息的审核、录入和公示、信用信息评价和发布、异议受理、评价结果应用、责任处理、附则、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附件)等内容,共计11300余字。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管理体制。市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市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景区旅游文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管理职责,负责所辖领域内的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

2.归集信用信息。将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用信息和失信信息作为信用评价信息进行归集录入。

3.信用信息评价。对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有关行为进行评价,采取良好信用行为加分、失信行为扣分方式对其信用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分为:三星级(优秀)、二星级(较好)、一星级(合格)三个等级,信用分数未达一星级标准的不予评星。

4.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公共服务、评优评先、财政投入、资源配置、项目立项等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中运用评价结果,对守信企业实施奖励措施,失信企业依法进行限制。

 

 

关于《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1114日,市政府办印发《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2021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布了全国首批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峨眉山市作为四川省唯一的入选城市名列全国14个试点地区之列。为扎实推进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本《办法》。《办法》对文化旅游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与归集、失信主体认定、信用管理措施、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信用修复、信用评价与信用承诺、监督责任与权利保障等内容均有相应的规定,《办法》的编制和实施将规范和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可行性

《办法》促进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信用信息共享,规范了失信主体认定及管理,充分保护失信主体的合法权益,务实性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管理工作。《办法》职责分工清晰、责任明确,对交叉重叠的部分都作出了界定,避免了推诿扯皮的现象,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九章三十八条。包括总则、信用信息采集与归集、失信主体认定、信用管理措施、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信用修复、信用评价与信用承诺、监督责任与权利保障、附则等内容,共计8000余字。

《办法》对文化旅游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与归集、失信主体认定、信用管理措施、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信用修复、信用评价与信用承诺、监督责任与权利保障等内容均有相应的规定,形成了政策体系是我市第一部全市统一的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创新性地将与旅游紧密相关的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购物、体育旅游市场主体纳入信用管理范畴,同时办法促进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信用信息共享,规范了失信主体认定及管理,充分保护失信主体的合法权益,务实性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管理工作

 

 

关于《文化和旅游信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21114日,市政府办印发《文化和旅游信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现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文化和旅游部令第7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61号)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2021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布了全国首批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峨眉山市作为四川省唯一的入选城市名列全国14个试点地区之列。《资金管理办法》的编制和实施对推进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拓展信用在文化和旅游市场中的应用场景,激励市场主体创新信用应用产品具有重大意义。

(二)可行性

《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总则、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奖励资金发放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是我市针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建设试点相关工作中信用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通过设立文化和旅游信用奖励资金,对在峨眉山市文化旅游和与旅游紧密相关的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购物、体育旅游等领域开展经营活动,主动参与峨眉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工作,证照齐全、守信经营,主动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推出信用应用产品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激励,调动其积极性,促进政府部门和文旅经营实体共建信用场景,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建设试点相关工作中信用奖励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监管全流程工作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及可行

三、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奖励资金发放流程监督管理附则,共六个章节,共计2400余字。

《资金管理办法》涉及峨眉山市文化旅游和与旅游紧密相关的所有主体,做到了主体明确和全覆盖,包含了游览类、住宿类、餐饮类、文娱类、购物类、服务类六大类群体的从业主体和人员

《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标准,理清了发放流程进一步规范信用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发挥奖励资金对文化旅游领域内主体参与“信旅峨眉”的激励作用,鼓励其主动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推出更多的信用应用产品

 

解读机构:文体旅游局,解读人:成红,联系方式:0833-5555251

http://www.emeishan.gov.cn/zfwj/contentxxgkinfo.shtml?id=20221222102156-33407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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