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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峨府办函〔2011〕6号
发布时间: 2011-03-22     来源: 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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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峨眉山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汛前检查和汛期监测防治等工作。结合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预案,并制定本单位的防御预案,坚持群测群防,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积极性,减小、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确保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峨眉山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为了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环境和水文气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2010年地质灾害概况

2010年,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起,其中崩塌1起,滑坡4起,泥石流1起;灾害规模均为小型,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

我市地质灾害的特点:发生的时间大部分在5月至9月份的大雨、暴雨时或之后;发生的地点主要集中在高山丘陵地区;发生的类型主要是滑坡和崩塌;形成的原因主要受地质环境、降雨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从2010年的情况来看,植被破坏、久晴后大暴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二、201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环境预测

我市地处四川盆地与川西南山地接壤处的峨眉山大断裂东盘,地形复杂,地貌多样,地形相对高差大,山区沟壑纵横,切割深,呈“V”字形发育,受周边地质断层控制,地质环境脆弱;市境内地质构成活动强烈,地震活跃,地震基本强度为ⅦD度。地层以第四系全新统松散残坡积层,稍密碎石土,可塑状粉质粘土为主,岩基裂隙发育,完整性差,对山体的稳定性差。地下水孔隙大,地下水、裂隙水和岩溶三大类俱全,构成区内最主要的易滑地层。

(二)天气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今年年平均气温接近常年,16.8—17.3℃年降水总量较常年偏少,为1100—1300毫米。春季气温总体接近常年。但波动较大,期间有2—4次寒潮天气过程,降水略偏多,部分地方可能出现一般性春旱。初夏(5—6月)气温接近常年,降水接近常年略偏少,有一般性夏旱发生,局部旱情略偏重。盛夏(7—8月)气温接近常年略偏高,总降水量略偏少,有中等强度伏旱,局部旱情偏重。秋季(9—11月)出现秋绵雨天气过程可能性较大。全年共有5—7次暴雨天气过程,其中有2次左右中等强度洪涝。

(三)人类工程活动预测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镇乡、村、组修建道路、村民建房、挖渠等工程的进程加快,一些工程在选址上没有考虑到土地类型和地质构造,也不注意当地的降雨、水文情况和植被环境,这些活动破坏了自然坡体,导致了地质灾害的发生;其次我市103个矿山的开采,由于其爆破、开挖以及对植被的毁坏等对地质环境必将造成影响,加剧周边的地质变化,从而形成新的灾害隐患。

(四)地质灾害可能发生时间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和全国发生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看,我市的地质灾害发生都有所提前。另外有些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属于缓变性灾害,稍晚于诱发作用因素的时间,地质灾害的发生已没有汛期和非汛期之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只有强弱的表现。因此汛前和汛后的地质灾害防治都不可掉以轻心,所以必须时刻加强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三、2011年地质灾害防御重点

我市地质灾害种类有崩塌、滑坡、塌陷三大类,灾害隐患点达64个,危及14个镇乡,52个村,75个生产组,2个企业,776户,259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600万元。根据资质部门专家评定,今年各级地质灾害防御点为:

(一)乐山市级防御点共计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龙池镇桃园村4组腊月庙塌陷。

(二)我市(县级)防御点共计1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龙池镇龙池村34组半坡滑坡;

龙池镇白果村179组塌陷;

大为镇红花村1组兰溪滑坡;

大为镇群达村34组刺梨祠塌陷;

普兴乡大河村67组碾黄坡滑坡;

普兴乡凉风村8组龙神堂滑坡;

川主乡荷叶村1组肖山滑坡,荷叶村8组太阳坪滑坡;

九里镇兴胜村2组鸭子池滑坡;

龙门乡杨漩村7组丁山滑坡;

高桥镇杨寺村46组垮山滑坡,王李村2组石庙子滑坡;

双福镇小河村5组本寿寺滑坡;李河村3组刺秋坪郭山滑坡;

大为镇中坪村1组邹岗滑坡;

沙溪乡大岗村212组老林包;

乐都镇红卫村5组马山口滑坡;

绥山镇盐井村4组庙子沟(坟坝台)滑坡;

(三)镇乡级防御点:

川主乡杨河67组山国坪等其余4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镇乡级防御点。

四、防御措施、责任落实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各镇乡、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应当在市(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乡、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调整、充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将地质灾害防御责任落实到人。要形成部门指导镇乡、镇乡抓村组,村组负责到隐患点的机制,要层层抓落实的地质灾害工作体系,要将地质灾害防御、应急落实到人的责任网络体系,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镇乡、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地质环境保护意识;不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增强各级领导及人民群众特别是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危机感,更要教育群众提高地质灾害发生时的应对能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常识,特别要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危及到的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防御的认识,提高矿山业主保护和治理地质环境与防灾减灾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做到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相兼顾,防止灾害发生,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三)强化制度、群测群防

各镇乡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要更新完善观测记录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隐患灾情速报和防灾避灾告之等相关制度。要将群测群防方针和责任到人制度相结合,既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防灾减灾工作中,又要把防治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每个隐患点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要进一步完善市、镇(乡)、村、组四级监察观测网络,强化落实监测人员,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搞好培训

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市督查室、纪检等部门加强对镇乡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汛期值班、搬迁治理经费使用、落实地灾防治措施等,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排险、治理工程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安监部门对矿山开采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危及矿山安全的要及时排查,及时处理,不留后患。对矿山废渣、尾矿堆放及尾矿坝(库)等工程设施要定期检查,对堆放不符合要求和建设、施工不符合规范而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防止险情发生。对涉及河道排洪的尾砂,市水务局做好排除隐患工作。对与其它部门工作有相连关系的,要进一步做好衔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

各镇乡和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指导,提高观测、防范避让专业技能,同时要加强对应急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

(五)加强配合、各司其职

国土资源、气象、安监、民政、交通运输、教育、住建、广电、防汛办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要加强联系,及时搜集、掌握和通报地质灾害防御点信息,一旦灾情发生,卫生、人武、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投入抢险救灾。各镇乡、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应急准备,一旦灾情发生,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效地投入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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