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交管局关于《四川省西南片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统一行动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12月2日,峨眉山市按照交省厅交管局与乐山市交警支队的统一要求,在辖区重点路段和区域开展针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
当天,峨眉山市交警大队民警联合乡镇安办工作人员,在雁北北路与山区道路接壤处,针对通村客运车辆进行检查。12时45分,民警发现一车牌号为川LS5XXX的通村小巴有超员超载嫌疑,民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民警检查,该车载客超过核定乘员20%以上,民警依法扣留车辆。随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实施办法》第40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员梁某作出记12分,罚款2000元的顶格处罚,并抄告市运管所和安监局。
通过对客运车辆超员超载的从重处罚,有效预防了重点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为确保四川省西南片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统一行动取得实效打响了第一枪。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