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罗目镇在市林业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事前抓教育、事中抓监管、事后抓问责,圆满完成了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安定和谐。
抓好宣传教育,落实责任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应急工作,罗目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全镇专门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林业、安检、综治等部门为成员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同时,积极采取以会代训、走村入户、村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与森林防火相关的法规政策、防火救火知识。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管护责任制、防火专职巡山员等制度。政府由镇长负责,各村(社区)由主任负责;森林管护员坚持每天巡山一次并完善巡山日志。
抓好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职责
一是严格野外火源监管。由森林管护员牵头、各村抽调人员组成临时巡山队,加强巡山管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入山生产、祭祖、痴呆、精神智障、儿童等人群进行重点监管,所有专职、临时巡山员都要全部到岗到位,逐一落实责任,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力争将所有隐患都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集中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行动。全镇共组织200余人次对地边、路边、村边、林下、采伐迹地、隔离带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清理6次。三是大力开展队伍培训和预案演练。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罗目镇以《森林防火条例》为核心内容,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学习、巡回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对各村组干部、临时巡山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森林火灾的扑救方法和安全常识,掌握扑火机具的操作要领和使用方法,组织100余人开展预案演练2次,着力提高扑火战斗力。
抓好考评问责,落实奖惩措施
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基础,按照“八个是否完全到位”、对“两项制度”、“三进”、“十有”等情况对各村、木竹经营者逐一进行检查考评。对制度建全、措施到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按照目标责任书予以惩处理,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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