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峨发改价格〔2015〕34号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农民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农民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5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http://www.emeishan.gov.cn/upload/20150805/201508051538175360.zip
二○一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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