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峨眉山市财政局
峨发改价格〔2016〕4号
关于报送收费单位情况和年度收支状况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收费单位: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63号)要求,为做好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现就报送2015年度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级有关部门、各收费单位要高度重视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工作,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在4月底前按时、准确完成“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并上报年度收费工作总结。
二、市级相关部门和各收费单位,在做好收费公示的同时,认真撰写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如实填写附件中的表一、表二(1、_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2、_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并加盖公章(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要附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于4月20日前报送市发改局价格管理股。
三、对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的收费单位,我们将予以公开通报。对不如实报送收费情况、收费数据的,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将联合进行核查,严厉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联系方式:
市发改局:张蓉、黄静 电话:5522850
附件:1、附件1: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峨眉山市财政局
2016年3月22日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