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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局】关于核定峨眉739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及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6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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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发改价格201720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峨眉山市财政局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定峨眉739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及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

峨眉739医院:

你院《关于对峨眉739医院物价收费等级核定的请示》收悉。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院作为乐山市卫计局确定的二级综合医院,根据乐山市物价局、乐山市卫生局《关于规范和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乐市价费2004116号)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定价的原则,核定你院医疗服务价格在二乙医院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下浮20%执行。

二、根据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峨眉739医院的通知》(峨编发201727号)规定,你院是市卫计局管理的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作为县级公立医院,应取消药品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后的经费补偿办法按照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卫生局、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13771号)执行。

三、以上规定从201791日起执行。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峨眉山市财政局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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