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发改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26     来源: 峨眉山市发改局
打印 分享到: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公布2020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20]524号)文件予以转发,详见附件。


附件.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