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溪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 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符溪镇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年度财政预算、年度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做到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各类载体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0条,办结群众留言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和做好政策解读。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审核等制度措施,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核制度,进一步促进网站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平台内容和机构职能,定期巡查、检测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等发布平台,及时掌握网络安全运行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统筹安排,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二是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自查自纠并按期整改完成互联网平台信息内容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影响公众对相关政策、信息知晓的时效性。
改进措施:一是要充分运用天下峨眉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解读,拓展公开渠道和形式,强化扩大影响力。二是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不断强化公众参与意识,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结果为满意。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