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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峨眉山市卫生健康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度卫健系统无重大舆情发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76条,公开扶贫领域信息(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数)12条,公开医疗卫生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分解目标任务。按照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各事业单位的要求,将信息公开年度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开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签的“三审”流程,规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台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是上网公开的信息均按照信息发布“三审”流程进行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


(四)监督保障。为保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组成成员,负责组织领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信息初审工作。二是建立上网信息巡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每天定时对上网信息进行巡查,并建立巡查问题台账,做到即查即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大公开力度 


2021年度,我局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75条。其中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56条,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76条,医疗卫生相关信息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8条,行政处罚类信息4条,部门工作动态类信息11条,水质监测结果信息4条。


(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1年,建立“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专题专栏,依法依规公开疫情防控相关信息。2021年公开峨眉山市疫情防控基本情况、工作动态、防控指南、温馨提示、通知通告、疫苗接种安排等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信息76条。此外还通过微峨眉、公开公示栏、LED屏等方式及时公布峨眉山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防疫知识等,推进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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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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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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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条例》的规定和社会的需求仍有差距,还存在部分股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是很足,信息收集不全面,内容比较单一,报送不太及时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部署及督导力度。二是强化培训力度。将《条例》纳入我局基层党校培训课程,加大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的调查结果为满意,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峨眉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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