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罗目镇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8年,罗目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网站、镇政务、村(社区)务公开栏和会议通报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自2018年1月起,本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促进不同层次的群众获取信息,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二是有效发挥村、村(社)公示栏、广播和微信等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镇对所有政府信息施行免费公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途径不够多。 针对问题,我镇将进一步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有效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罗目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