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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就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峨眉山市绥山镇绥山西路7号,电话:08335522313)。

  2018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切实把信息公开列入全局工作议事日程,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
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共41条,其中计划总结类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条、财政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6条。因公示期满撤回规范性文件1条、公告1条。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结0件。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措施

(一)强化学习、增强主动公开意识

利用机关每周学习一次的时间,先后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两次,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讨论明确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保密要求,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建立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

根据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制定,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制定了每月集中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信息、每月进行一次梳理统计和检查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及时;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和要求认识不足,仍抱有与已无关的工作心态,没有真正树立“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对“依申请公开”的理解及运用不全面准确。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完善相关监督保障制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不断总结积累经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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