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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emeishan.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乐都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峨眉山市乐都镇欣隆街8号,邮编:614200;联系电话:0833—5572364;)。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7年,乐都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网站、镇政务、村(社区)务公开栏和会议通报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四川省信息公开系统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其中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等,累计发布信息13条;同时,通过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实时公开乡镇信息动态共165条,其中包含农业综合、民政、扶贫、项目建设、社保等部门信息,真正的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公开深度到位,公开程序规范。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促进不同层次的群众获取信息,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二是有效发挥村(社)公示栏、广播和微信等宣传方法的作用,先后投入资金8万元对宣传栏等硬件设施进行建设,建成镇机关政务公开宣传栏5块,电子显示屏2块,各村(社区)规范政务党务公开栏,使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镇对所有政府信息施行免费公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务公开人员教育培训不足。二是群众对网站、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参与度不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加强学习,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2.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把网络公开与会议、广播、LED屏公开相结合,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乐都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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