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切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乐府公开办函〔2018〕1)号和《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填报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便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公开的收费标准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每个股室都落实了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各股室需要公开的信息,统一提交给局行政办公室,由信息管理员负责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健全配套制度。根据《条例》和省政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营林、林政、财务、森林公安等各股室积极配合,纪检组长负责对公开的内容进行监察,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再由操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在网上公开。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过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三)规范公开程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对业务科室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科室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分管领导审核负责,并定时限、定要求、定责任,从程序上确保了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计划总结21条、工作动态信息48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8条,其他信息2条。全年无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公开事件发生。 三、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我局未收到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收取费用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无因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比2016年增长186%以上,但还存在问题。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农村问题,加强对退耕还林资金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造林补助等信息的公开。 (二)加强对所公开内容的工作部署、进展情况、结果督查情况等的公开,做到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峨眉山市林业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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