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紧密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对因政策法规变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予以修改。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6年,根据省、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制定了《峨眉山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包含了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年度工作总结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市司法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公开信息量不够丰富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我局的工作重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内容覆盖范围,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关注司法行政工作。
峨眉山市司法局
2017年2月28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6年,根据省、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制定了《峨眉山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包含了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年度工作总结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市司法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公开信息量不够丰富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我局的工作重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内容覆盖范围,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关注司法行政工作。
峨眉山市司法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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