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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5539205,电子信箱:emsjj@leshan.gov.cn)。

  一、概述

  2016年,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全市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紧紧围绕我市“改革促进发展年”工作主题,结合市场监管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局长换届后,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调整,由局党委书记刘作宇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协会的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办公室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并明确1名干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各股、室、队、所、协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的汇报沟通,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掌握新平台,阳光行政。

  为做好公开工作,熟练掌握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安排专人学习和掌握后台操作步骤,熟练并规范的发布政府信息。随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5部配套规章的出台,全国工商系统及时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局及时建立子系统,实现对注册登记、备案、行政处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违法企业“黑名单”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并且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公开系统并实现了与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链接。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和执法信息,拓宽了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三)拓宽渠道,增强公开效果。市局至基层所,都在办公场所的显眼位置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统一将行政职能、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等内容公之于众。同时还摆放办事指南等便民资料,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公开政务,有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共在各类网站、报刊、电视台、电台发布动态新闻455条,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内容包括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工作人员)信息、办公电话等。

  2.规范性文件。内容包括行政管理、综合业务、企业登记注册、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商标管理、行政执法等。

  3.办事指南。内容包括内资企业登记、广告登记、商标注册咨询、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消费者申(投)诉、年度验照年检、食品流通许可等。

  4.公示公告。内容包括峨眉山市“三名”商标名单、消费维权信息、注吊销企业名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市场应急预案、统计信息、公务员考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广告监测公告等。一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为进一步增强和规范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的公开,对于出台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措施,如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增强了峨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政策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二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我局认真履职,加大食品药品行业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审查的各类食药监职能行政处罚案件共计42件,无一件因程序错误、证据不足、依据不准、自由裁量权不恰当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我局及时公开食品及药品监督抽检、抽验信息。2016年,共抽检食品546个批次,不合格7个批次,合格率98.7%。抽样药品110个批次〔其中评价性抽样25批,监督性抽样85批(包括中药饮片16批次)〕,不合格11批次,均为中药饮片,合格率90%。四是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为使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理性消费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公告一篇。五是推进年报工作。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1543户,其中,企业355户、个体工商户110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3户、家庭农场19户。共办理企业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1505户;“五证合一”执照503份。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中心”建设和使用,将年报工作作为信用监管的基础,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达96.72%、82.12%、92.33%,均超额完成上级目标任务。六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公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规定(征求意见稿)》,各级工商机关将对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是企业信用信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其进行公示,客观上可以达到褒扬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的效果;同时,由此形成的倒逼机制,也有利于促进工商机关监管行为的规范化。这项工作自今年开展以来,我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狠抓组织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七是初步建立信用体系。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工作,目前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系统正式上线并已开始运行。开展企业、农专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抽查,将23户企业、21户个体工商户列入异常名录,推进“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落实。

  5.行政执法程序。内容包括行政执法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意见、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以“规范受理、依法办理、及时答复”的原则,按规定准确及时答复申请人,有效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截至目前,我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尚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为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增设电脑、制作展板、建设公示栏、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等费用3万余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条例、文件的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发布特别是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信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责任是否到位,制度是否执行,工作是否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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