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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峨眉山市住建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统计期限: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明确制度依据。全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5〕40号)开展政务信息编制和发布工作,并积极组织学习。
2、健全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3、明确责任分工。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根据职能分工负责本职能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受理工作。
4、制定工作计划。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调度和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5、强化督查。成立了由纪检组长、纪检干部组成的政务公开督查小组,深化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突出部门公共服务职能抓好公开。对涉及城市规划发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重要内容和重要决策、重要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含公示公告信息数114条,概况信息数1条,计划总结数1条,人事信息数2条,财政信息数4条,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数11条,政策解读信息数5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
3、信息公开的形式。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信函申请1件,已按时办结、答复,并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提供,未收取任何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无相关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际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把握不够到位;
2、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3、公开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 1、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公开信息的能力;
2、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让群众了解建设事业、参与建设事业、监督建设事业;
3、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主动加强沟通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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