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打印 分享到:

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inaem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室联系(地址:峨眉山市绥山西路7号,邮编:614200;联系电话:0833—5521607;电子邮箱:emsszwg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我市“改革促进发展年”工作主题,坚决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抓住信息公开关键,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14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对峨眉山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使市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更加完善。二是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指导各镇乡、各部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00余条。三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责任保障机制、年度考核机制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余条,包含了峨眉简介、领导分工、政府文件、建议提案、工作动态、政务公告、视频新闻、书记市长信箱、保障性住房等内容。公众可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份,都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和回复。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未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涉及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件,峨眉山市政府积极应诉,并且最后胜诉;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峨眉山市政府积极配合乐山市政府法制办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并重新整理、提供了申请人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

  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错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在公开深度、细化程度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1、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遵循信息必须经初审、审核、审发,才能对外公开。

  2、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按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公开公众关注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我办公开的政府信息。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