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峨眉山市统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公开条列》和《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一是设立峨眉山市统计内网(http://10.51.103.10/),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和文件通知等,方便统计系统内各级统计工作工作者查阅;二是开通了咨询电话,明确了专门人员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三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主要统计数据等进行公开;四是定期通过峨眉山电视台发布主要经济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统计公报、电话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开信息查阅和咨询,通过《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调研》等载体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全市各部门、镇乡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电话咨询和实地接受咨询近1000人次, 主要内容为动态类信息,尤其是公众关心的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数据,同时还通过峨眉山电视台对每月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了公开,很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咨询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未予公开。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市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为经济数据类信息,内容较单一。下一步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公开条列》和《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一是设立峨眉山市统计内网(http://10.51.103.10/),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和文件通知等,方便统计系统内各级统计工作工作者查阅;二是开通了咨询电话,明确了专门人员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三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主要统计数据等进行公开;四是定期通过峨眉山电视台发布主要经济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统计公报、电话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开信息查阅和咨询,通过《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调研》等载体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全市各部门、镇乡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电话咨询和实地接受咨询近1000人次, 主要内容为动态类信息,尤其是公众关心的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数据,同时还通过峨眉山电视台对每月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了公开,很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咨询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未予公开。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市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为经济数据类信息,内容较单一。下一步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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