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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峨眉山悦榕庄酒店供热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11     来源: 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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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峨眉山悦榕庄酒店供热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眉山悦榕庄酒店供热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11日—20262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5626395527855;传真:0833-5539955

地址:峨眉山市万福西路 660 号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眉山悦榕庄酒店供热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黄湾镇

(三)建设单位:峨眉山隐逸文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租赁峨眉山市黄湾镇报国社区居民委员会约290平方米场地进行建设,为峨眉山悦榕庄酒店配套建设供热设施,设置6台锅炉(4台热水锅炉:33.43t/h12.5t/h21t/h蒸汽锅炉),配备软水处理装置等配套设施,为酒店提供泡池加热、采暖、生活热水、洗衣、空调等热能供应。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6%,施工工期3个月。

(五)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全封闭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物料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通过设备维护确保达标排放。运营期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经311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锅炉房四周雨水沟收集后排入附近沟渠。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生活污水依托酒店预处理池处理,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排入峨眉河。

3.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00)高噪声作业;采取设备减振、文明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锅炉、水泵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独立房间布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废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运至指定堆放处处置。运营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固废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现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分区防渗措施,锅炉房作为一般防渗区铺设防渗混凝土,值班室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加强日常巡检,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及风险防控措施。构筑物建设采用伪装化、绿化遮掩等措施实现视觉消隐,施工期采取围挡遮蔽与迹地即时修复,维护景区景观协调性。设置天然气管道泄漏检测系统、截断阀等设施,配备消防灭火设施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范泄漏、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

7.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设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建立污染源档案和环保统计台账,规范排污口设置,落实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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