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峨眉新闻 > 通知公告
【市发改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5-12-18     来源: 峨眉山市发改局
打印 分享到:

按照《峨眉山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各项行政权力,结合发改工作实际,有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现将2025年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并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思想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年度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年初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成立以局党组书记苟属万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统筹协调和考核评估工作,统一领导开展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并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辅导,深刻认识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定位。
二、开展招投标领域治理工作
(一)进行底册梳理和自查。根据四川省、乐山市文件要求,我市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招标项目进行梳理并汇成底册。各相关部门在上级行业部门的指导下对底册中的项目进行了随机抽取并开展项目自查工作。
(二)强化协同机制。治理工作中,由我局牵头组建了全市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治理工作的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网站公示招投标投诉举报和线索征集电话及邮箱,畅通全社会监督渠道,丰富线索来源,营造更加公平、公开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三)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四川省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四川省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评定分离机制改革落实落地,确保远程异地评标、暗标盲评等改革稳步推行。市国资局印发《峨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备案(核准)立项工程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市属国有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招标和实施管理,建立完善《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度。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及省、乐山市工作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二是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按照“非禁即入”要求,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要求,及时自查和定期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情况,“非禁即入”在我市普遍落实。
(二)做好政策一致性评估。依法依规推进《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以合法合规为核心准则,严格遵循国省相关法律法规,将一致性评估作为政策实施的前置环节。通过规范评估标准、强化审核把关等举措,重点筛查是否存在与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冲突、区域协调性不足的条款,确保政策与国家宏观政策、既有政策相衔接,无相互掣肘、抵消情况,有效防范“合成谬误”“分解谬误”等问题,切实提升了政策协同性、稳定性及法治化水平。自机制实施以来,已对4项政策文件草案进行评估,未发现与国家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的情况。
(三)规范开展项目审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省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切实抓好投资项目“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服务改革,“一件事一次办”,简化办件流程,压减办件时间,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统一公开材料清单和承诺办结时限,依法依规、高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不再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指导业主填写能源消费情况表。
(四)注重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有关规定,明确监管责任,持续优化项目管理与服务。会同有关部门,以项目中心为统领,下设文化旅游、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等7个工作专班,实行“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强化服务保障,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各类堵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全力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
四、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省、乐山市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安排,及时进行合理分工,会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高效推进《乐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工作台账》落实工作。
五、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省、乐山市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一是做好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按照国、省、乐山市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报送工作,力求应归尽归,应示尽示;截至2025年11月,共报送行政许可6443条,行政处罚2508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走访服务工作,截至2025年10月新增贷款87.75亿元。三是认真落实国家信用修复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落实“三书同送”制度,引导失信主体积极进行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截至2025年11月,行政处罚类信用修复成功19家,异常名录修复13693家。四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时间节点,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加强诚信宣传。
六、着重加强粮食监管工作
按照《峨眉山市秋粮收购监管工作方案》《峨眉山市2025年超标稻谷收购处置执行方案》通过多部门联合行政执法和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对进入我市区域范围政策性收储企业、大米加工企业秋粮收购和饲料转化企业超标、超期饲料用粮进行严格监管,一是积极向企业宣传处置粮食使用政策,明确购买企业对饲料用粮的主体责任;二是采取企业主动申报,及时向监管部门上报购买饲料用粮情况;三是按照售买方协助监管函进一步核实数量等情况;四是督促饲料企业建立处置粮食入库台账、使用出库台账,分批次上报台账信息;五是对每一批次粮食入库及时开展现场检查,按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入库程序,保留过磅单、出库单等,确保了饲料用粮不跑路,不挪用。目前,我市正在对超标粮进行收购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法院、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检查与监管,持续打击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加快落实评定分离、远程异地评标等工作,完善全流程的电子化招投标。同时继续加大项目审批管理、粮食系统安全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得到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