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4319.2公顷,占峨眉山市国土面积的12.12%,涉及绥山镇、双福镇、高桥镇、罗目镇、九里镇、龙池镇、大为镇、黄湾镇、龙门乡共9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1、2)。
二、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峨眉山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峨眉山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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