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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勇宸安全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4     来源: 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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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勇宸安全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1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勇宸安全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4 - -2026 2 10日(共 5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55626395527855;传真:0833-5539955

地址:峨眉山市万福西路 660 号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2项目名称:四川勇宸安全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四川勇宸玻璃有限公司

5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符溪镇符溪村八组,占地面积 16550.78m²,总投资 10000 万元。拟建设 3 栋厂房,设置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玻璃门、玻璃窗生产线,年产 200 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部分用于后续加工,部分外售)。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 1# 厂房及对应生产线,二期建 2# 厂房及玻璃门生产线,三期建 3# 厂房及玻璃窗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遵守环保 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施工遵守施工现场 六必须”“六不准,落实扬尘防治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后排入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运营期涂胶、封胶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 二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 的排气筒排放;磨边、钻孔工序采用湿法工艺,粉尘随废水进入循环水箱;切割、铣床加工工序废气经车间封闭沉降后及时清扫。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磨边、钻孔、清洗废水及高压釜冷却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厂房封闭、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防治措施。落实风险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避免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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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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