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峨眉山市川山矿业有限公司峨眉山市乐都镇红卫村太阳湾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临时)》《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44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358号)规定,《峨眉山市川山矿业有限公司峨眉山市乐都镇红卫村太阳湾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已通过审查,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电话:0833-5339301。
附件:1.
峨眉山市川山矿业有限公司峨眉山市乐都镇红卫村太阳湾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承诺书.pdf
2.
峨眉山市川山矿业有限公司峨眉山市乐都镇红卫村太阳湾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基本情况.pdf
3.
峨眉山市川山矿业有限公司峨眉山市乐都镇红卫村太阳湾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pdf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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