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建立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指导农村住房规划建设,负责对政府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农村危房改造、重大工程建设搬迁等各类农村住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并统计建设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建局、市委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扶贫移民局组成,其负责同志为成员,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任联络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各类农村住房建设的数据统计、情况汇总、问题研究,农村场镇和重要居住点的规划设计指导和住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等。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市住建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并负责各类农村住房建设的统计口径和质量标准制定、聚居点规划设计、户型设计服务等。各成员单位为相关牵头任务的第一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实施和农村住房建设全程监管负责,成员单位之间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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