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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鸡叫扰民
姓  名: 幸辉** 提交时间: 2025-05-19 受理编号:  20250519010214989
主  题:  持续鸡叫扰民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是清河苑小区的住户,现就周边频繁出现鸡、鸭叫扰民问题向您反映,希望能得到妥善处理。 从过年开始,我窗口外雁门街3一6号门市的后院内频繁出现公鸡持续打鸣(晚上1点左右开始至早上),叫声尖锐且反复,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本人及家人长期因噪音难以入睡,导致白天精神恍惚,工作效率下降,读书的孩子身体健康和学习都受到影响。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城区禁止私自饲养家禽,此类行为不仅干扰居民生话,还可能带来卫生隐患,恳请领导 1劝导相关人员停止违规饲养行为 2若存在拒不配合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加强巡查监管,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希望市领导重视止事,尽快解决困扰,为住户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5-26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清河苑小区周边频繁出现鸡、鸭叫声扰民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位置为雁门街6号附3号、雁门街6号附4号,该业主确实在院内饲养鸡鸭。前期执法人员已到该处对饲养鸡鸭的业主开展过协调工作。5月26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及走访了解,此处饲养的家禽已减少,业主已在逐步整改。执法人员再次现场约谈了该业主,向其宣传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禁止在城镇住宅区内词养家禽家畜等法律条款;现场责令其自行整改。该业主表示已在整改中,将进一步加快整改进度,优先处理打鸣的家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该事项。(2025年5月26日14:53电话回访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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