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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您好:我是滨湖国际社区4栋1单元501业主,此次反馈就是住房空置期间自来水公司的水表还产生累计14吨用水量,产生水费50余元。我的房屋自2024年1月后就一直属于闲置阶段。在2024年11月份左右接到自来水公司电话说欠水费,让我缴费。对此我产生疑问,因为在2月初我查询公众号已经清缴了欠费。并且在公众号查询是后期几个月产生的水费,所以就打了自来水公司进行申诉,工作人员后面回复:“他们无权限处理这个费用”,并且表示说这个是水表正常波动引起的费用。我就质疑波动也不会产生这么多的数量,一个月几吨水量。最后也是不了了之。因为空置阶段我也没有深究。直到今年4月份收到自来水公司短信说欠费50多元,就又去公众查询发现产生14吨水,欠费50余元。我于是又打电话给自来水公司申诉,目前工作人员回复也就是后期他们会关总闸,防止再产生费用。针对前面产生的水费也说无权限。像我们老百姓针对这情况就只能认倒霉吗,去为这个所谓自然波多产生的水费买单吗?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帮我处理下这情况。我相信全峨眉山市空置房屋肯定不止我一家,针对这情况也许都会产生这种费用,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怎么得到保障。 恳请相关部门处理一下,谢谢!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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