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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位峨眉山市市民拜读了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对于政府工作考虑深远深表感触。读到关于第201条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该条提到:"城市低效产业用地主要包括铁道部西南研究所、峨胜水泥老厂、佛光水泥老厂、739半导体材料厂、其亚铝厂和焊管厂。积极推动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一是探索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商收回土地,重新出让;二是鼓励推进科研单位和工业企业实施土地用途更新,精准匹配更加适宜城市发展的用地类型,将城区低效产业用地转变用途为居住、商业办公、旅游服务等用地类别,灵活创新盘活存量用地。"我有关注到如峨眉山市磷肥厂及周边相关工厂,相关查询中了解到在过去十年期间该企业已停业歇业至少四年,低效占据产业用地多年,同时,高桥镇,罗目镇在规划中定位为健康,旅游相关产业,周边就是郎酒投资的生产线,农夫山泉,高桥里景区以及罗目古镇,在该地继续存在这种高污染,低效率的企业,是否合适,请问这类情况是否也在政府未来规划中有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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