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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补缴咨询
姓  名: 吕长宁** 提交时间: 2025-03-23 受理编号:  20250323142819552
主  题:  关于社保补缴咨询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1993年12月至2005年退伍的一名老兵。我妻子是原峨眉山市胜利镇十里村8组居民,我们是1999年登记结婚的。我与2005年复原之后按照规定落户十里村八组,从来没有享受任何农转非待遇。直到2013年大佛禅院征地,我们再次拆迁我们的自建房。直到最近,因为当时的政策不透明,才陆续知道2013年拆迁的时候没有享受农转非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当时我们队里好几家都是补缴了社保。作为一名退伍老兵,一名党员,我想咨询一下,由于信息差,现在我能不能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急盼回复,感谢!!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3-27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关于社保补缴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2006年至2017年,我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保障工作执行的是《乐山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保障暂行办法》(乐山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6号)政策。文件第十一条规定: 征地农转非时劳动年龄段人员(男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不满55周岁),经申请并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同意,可选择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再发给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确定参保资格,并在征地时完成参保缴费。经向峨山街道办事处了解,2013年大佛禅院扩建,十里村8组召开会议,对拆迁政策、个人购关养老保险及遗留问题进行宣传,自愿购买养老保险人员需向村组提交参保资料,由村组统一上报。因当年您并未向村组提交参保资料,所以未按照征地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我局社保中心未收到任何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2025年3月27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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