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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忽悠文盲老人升级根本用不上的高价套餐
姓  名: 赵女士** 提交时间: 2025-02-25 受理编号:  20250225165905516
主  题:  移动忽悠文盲老人升级根本用不上的高价套餐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本人于2020年3月在峨眉办理了中国移动的宽带业务给家里老人使用,套餐能满足看电视、接打电话的需求。老人年近七旬且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识字不多,连话费都不会查,微信也不太会用,短信也不会看。2024年被移动忽悠办理了升级套餐,月费高至170,减免后也需要90多,捆绑了老人根本用不上所谓的教育加速包、电竞加速包、绿色上网包等乱七八糟的收费项目。过年我无意查询话费才得知此收费情况,致电10086和联系移动营业厅皆以套餐未到期为由拒绝。 1、依据工信部信管函〔2022〕128号文,通信企业不得限制用户退订业务,移动公司以合约期为由强制捆绑、索取违约金,属典型“霸王条款”。 2、销售欺诈诱导消费:2024年办理宽带升级时,工作人员未告知违约金条款,未尽到法定告知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3、恶意阻挠注销:人为设置注销障碍,侵犯用户自主选择权(《电信条例》第四十条)。 4、违法收费:退订业务要求支付违约金无合同依据,且工信部明文禁止合约期限制退订。 现在强烈要求取消所有导致不能携号转网的各种套餐,并退还已扣费的更改后与更改前的套餐差价,望领导严查和重视中国移动的各种不要脸违法行为!欺骗不了年轻人就专门欺骗老年人!中国移动臭名远扬!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3-03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忽悠办理高价套餐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父亲于2024年3月自行前往移动营业厅办理了FTTR(全屋光纤)业务,办理时明确了业务存在三年合约期,您父亲已签字确认,相关办理凭证均已留存,双方自愿签订合约合同,故您提出退还之前套餐费用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另外关于合约期问题您提出的几项条款,峨眉移动公司均已咨询乐山移动公司,并查证相关条款规定:工信部128号文第一条、第(六)点“对于无明确约定、无用户知情同意凭证,或无违约责任的,一律不得限制用户退订业务、销户”;第二条、第(三)点”“免费赠送业务如有在网期限要求的,应征得用户明确同意,否则不得作为限制用户携号转网的条件”。因该合约期的设定不属于上述等情况,故您提出解除该业务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2025年3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陈浩玮电话回访,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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