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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峨眉山新希望
姓  名: 热心市民** 提交时间: 2024-12-25 受理编号:  20241225191540614
主  题:  举报峨眉山新希望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尊敬的市长及应急管理局领导,今向您们反映汇报关于峨眉山新希望六和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忽视消防管理条例不顾,违反消防控制值班规定,且擅自停用消防器材和消火栓(污水处理旁消火栓已停用等),化验室旁边楼梯下口储存危险品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未保持安全距离违法生产经营,请核实所诉情况,给我们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谢谢!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4-12-31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峨眉山新希望六和饲料厂消防相关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峨眉山新希望六和饲料厂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忽视消防管理条例不顾,违反消防控制值班规定的问题 2024年12月27日,峨眉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时峨眉山新希望六和饲料厂消防控制室内有2名值班人员。 二、关于峨眉山新希望六和饲料厂擅自停用消防器材和消火栓(污水处理旁消火栓已停用等)的问题 经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依法核查,峨眉山新希望六和饲料厂内室外消火栓有水,不存在停用消防器材和消火栓情况。 三、关于峨眉山新希望六和化验室旁边楼梯下口储存危险品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未保持安全距离违法生产经营的问题 2024年12月26日,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九里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峨眉山新希望六和化验室旁边楼梯下口储存危险品,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未保持安全距离”情况属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现场提供了2024年12月12日的安全检查表,已将该隐患列入整改台账,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30日。为安全考虑,市应急管理局已于当日将库房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暂扣至符合安全标准规范的危化品库房中,并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 “危化品违法生产经营”情况不属实,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因该企业使用的危化品为实验用,故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不属实。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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