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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保险报销问题
姓  名: 唐茂林** 提交时间: 2024-11-25 受理编号:  20241125160356867
主  题:  生育津贴保险报销问题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已在四川省连续缴纳12月以上生育保险,但未在峨眉山连续缴纳满12个月,截止当前社保未断缴,生育津贴无法报销如何处理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4-11-26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生育津贴无法报销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照《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乐山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乐医保发〔2019〕41号)文件规定“两险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实行市级统筹”“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在生育、流产当月(含当月)前已连续不间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生育津贴”。因您在生育当月(含当月)未在乐山市统筹区内不间断足额缴费满12个月,因此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2024年11月26日,峨眉山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表示理解。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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