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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峨眉山佛光医院
姓  名: 刘杰** 提交时间: 2024-11-09 受理编号:  20241109115539470
主  题:  投诉峨眉山佛光医院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2024年10月31日,我们单位临聘李华伦帮助安装红外相机,在上山过程中他不慎摔倒,自己随身携带的砍刀将自己右手手指砍伤,31日当晚经过乐山市人民医院手术治疗,未住院当晚回家,乐山市人民医院嘱托回去再输两三天液就好了,11月1号,李华伦来到佛光医院住院,期间我们一直在解决他说的生活费赔付费误工费问题,我们也全部解决了,小小伤情我们昨天8号也通过微信转账给他支付了4000误工费,星期四我又来到医院看他,星期四上午,李华伦说,你们什么时候来办理出院,我就什么时候出院,星期四下午我就准备来办理出院,李华伦又说,还要换2天药,就星期六出院,他的伤本来最多住院三天就可以了,乐山市人民医院那边说的出去输两三天液就行,他这一住院就9天了,今天去找他又说要等14号撤线以后再出院,撤线以后可能他要等伤疤掉落再出院,我们做到仁至义尽,但是他却很没有诚信。 前台态度也很不好,前台说:病人出院时间完全由病人自己确定,病人说他还不出院就不办出院,我想找主治医生问病人可不可以出院的情况,前台说主治医生不在,我向他们找主治医生电话也不给,让他们给主治医生拨电话我接她们也不拨,还说强行要病人出院是违反人权。 我说:咋由病人确定,医院才是专业机构,医院觉得可以出院了那就可以出院,不然病人说他一年都不出院,你们也不出院吗? 医院:人家乐山市人民医院还有个病人住院三年呢,你去找病人说,别找我们,你给病人说通了,他说出院我们就办理出院,前台态度很不好。 我们以及付不起住院费了,私立医院就真的这样眼里只有钱吗。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4-11-13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峨眉山佛光医院不为患者李华伦办出院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患者李华伦因“外伤致右手疼痛、流血伴活动受限1天”于2024年11月1日入住峨眉山佛光医院,其右手小指中段可见一长约2.0cm环形伤口,已清创缝合,创面干燥清洁,周围软组织肿胀,压痛,右手小指各关节活动受限,治疗上予以抗感染、消肿、止痛散瘀对症治疗,伤口规律患药。经治疗,患者病情好转,于11月11日办理出院。住院期间,医生向患者充分告知了病情和治疗措施,病情好转时给予出院建议,不存在不为患者办理出院情况。您向前台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情况时,该工作人员存在解释沟通不足,服务态度欠佳情况,医院表示将依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对窗口服务人员加强相关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峨眉山佛光医院已联系您进行解释沟通,告知上述情况,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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