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写信是想反映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和峨眉山市土地储备整理和征收服务中心在房票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在今年的房票安置过程中,未按照公布的“根据拆迁协议的签订时间先签先安置”原则进行房票安置。我曾向征收中心反馈,征收中心人员现场查验,在查验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对其称是工作失误导致公布的人员名单有错,称需要时间查验改正,第二天接收到征收中心电话口头称已将不合理名单人员剔除。然而,实际情况是,村委会公布栏中仍然存在错误人员的名单,后面就直接开始了房票安置,还有一严重问题是在房票发放现场发现一些不在公布名单里的人员在现场拿到了安置房票,这明显与所公布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背道而驰。
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我们这些被安置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让我们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产生了极大的质疑。希望市政府能高度重视此事,督促相关部门尽快纠正错误,按照原则公正地进行安置,还我们一个公道。
期待您能关注并解决这个问题,让我们能在峨眉山市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存在。
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