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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和土地储备整理与征收服务中心房票安置问题的反映
姓  名: 彭冬梅** 提交时间: 2024-11-05 受理编号:  20241105151730265
主  题:  关于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和土地储备整理与征收服务中心房票安置问题的反映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写信是想反映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和峨眉山市土地储备整理和征收服务中心在房票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在今年的房票安置过程中,未按照公布的“根据拆迁协议的签订时间先签先安置”原则进行房票安置。我曾向征收中心反馈,征收中心人员现场查验,在查验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对其称是工作失误导致公布的人员名单有错,称需要时间查验改正,第二天接收到征收中心电话口头称已将不合理名单人员剔除。然而,实际情况是,村委会公布栏中仍然存在错误人员的名单,后面就直接开始了房票安置,还有一严重问题是在房票发放现场发现一些不在公布名单里的人员在现场拿到了安置房票,这明显与所公布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背道而驰。 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我们这些被安置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让我们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产生了极大的质疑。希望市政府能高度重视此事,督促相关部门尽快纠正错误,按照原则公正地进行安置,还我们一个公道。 期待您能关注并解决这个问题,让我们能在峨眉山市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存在。 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信件。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4-11-08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峨山街道房票安置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未按照公布的“根据拆迁协议的签订时间先签先安置原则进行房票安置”的问题:按照2024年房票安置工作计划,在2023年已经报名房票安置且通过安置审核的安置户在2023年未安置的情况下自愿报名2024年房票安置的进入安置序列。由于安置名额有限2023年房票安置采取在报名安置户中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安置户名单,2024年新报名房票安置的安置户以户为单位按照先拆迁先安置的原则,根据每户签订的《拆迁安置房屋协议》时间顺序进行选房排序,因此存在2023年报名房票安置户协议时间在2024年报名房票安置户协议时间之后的情况。关于“向征收中心反馈问题,收到工作人员问题反馈电话”的情况按照《峨眉山市2024年房票安置方案》房票安置工作在峨山街道开展,此次房票安置分别在2024年9月20日、10月15日、10月18日进行了三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告知反映人核实情况。关于“不在公布名单里的人员在现场拿到安置房票”的情况:在房票安置过程中存在部分安置户放弃的情况,因此按照先拆迁先安置的原则递补安置部分未在第三榜公示的安置户。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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