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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姓名:刘群芳,年龄82岁,安置房峨眉山市符溪镇兴安街37号1栋3单元302,水管漏水。
已于8月12日向自来水公司和阖美物业联系,经自来水公司和物业公司现场确认,属于公共部分水管漏水(水表到进屋这段水管,具体位置隐蔽无法确定)。当时物业公司告诉说属于公共部分的住户不用负责,叫我静等电话有人会主动沟通。过了半个月还没人来处理,于是打了电话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已报给住建局,我叫他们再催一下,但物业公司又说他们已不做了,物业管理已移交到符溪镇向阳社区,我于27号去社区报备了。又等了一个星期还是没人没电话与我联系,于是9月3日又去了向阳社区,找了社区书记黄光清,他却告诉说要自己修(理由:公共部分水管无保修)。”
现在的情况是,业主是高龄老人自己独自居住,为了减少漏水损失,每天晚上要从三楼到底楼关闭水阀,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想自己维修,又涉及公共区域管道和地面开槽,以及没有建筑图,地下面有可能有天然气管道、电缆等等,自己维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还可能需要其他住户配合,自己独自找人维修不可能完成,需要有人协调解决。
切盼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尽快结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事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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