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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公布
姓  名: 沈聪** 提交时间: 2024-08-28 受理编号:  20240828142615963
主  题:  关于峨眉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公布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您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和精神指导,贵局组织编制了《峨眉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7日将《规划》(征求公众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5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乐山市市中区等11个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144号),正式批复同意《峨眉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根据上述相关规定要求和精神指导,以及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关于《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事项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或者依申请予以公布,其中《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布,还请贵局对该事项不公布作出解答;同时《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需依申请后公布,请贵局解答申请公开所需材料,以及申请后是否同意作出公开。 以上意见还请答复,谢谢。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8-30
回复结果: 尊敬的沈先生,您好! 您反映《峨眉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公布问题已收悉,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峨眉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后,我市积极对接了上级部门,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对此项工作部署和时序,我市《规划》将在《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布后予以公布。 2024年8月30日9点20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进行了沟通和解释,您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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