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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峨眉山市金威利公司一女员工,原岗位属于行政岗,于2023年12月11日生产后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开始享受产假,产假结束后于2024年5月份结束产假按时回公司上班,在归岗后公司人事部以产假期间部门人员调整,原岗位只需要一人,原部门已无本人工作岗位得说法将本人调离原部门,调离原部门时让本人在2个部门之间选择,本人本着遵循公司安排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公司人事部指定得两个部门之一,选择后人事部后续也无工作调动后得相关安排进程,让本人还是继续呆在原部门,本人才明白,其实公司的岗位安排只是形式,目的是想让本人因有工作变动不接受而自动辞职,后续本人继续在原部门等待公司进行岗位安排,后续人事部以公司已无岗位安排为由要求本人辞职,本人原着平等协商得原则表达意愿,现正在哺乳期,依法应该享受劳动法对于三期女员工得劳动权益保护,且本人现在哺乳期内,也无法去其他单位就职,希望公司人性化管理,考虑员工意愿与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公司以公司以无岗位安排为由,坚持让本人辞职,本人也表达意愿并明确拒绝公司违法要求,并明确表达如若公司确实无本人岗位,可由公司解除本人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后得相关赔偿,公司拒绝,并表示不会进行任何赔偿,就此协商结束,人事部后续继续进行协商,本人也按照上面表达意愿不原辞职,公司也不接受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续又将本人直属部门调往人事部下属部门技训部,理由是本人现在无实际工作部门,先调岗人事部在进行后续安排,本人也原想公司是以实际安排工作岗位为目的的调岗,但调岗后等待两个星期也无工作安排,本人期间也和人事部进行协商,可以协助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公司也并未安排工作任务,现人事部已学习为由,要求本人去车间进行学习,学习到10月份,学习期间需考试,考试不通过将进行降级别,降工资,本人询问学习目的是后期安排在那个岗位,此岗位是否需要相关性学习是否需要学习如此长时间为疑问协商,也表达了本人现在正在哺乳期不适合在车间从事工作,人事部不予理会员工意愿,只是告诉自己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必须要去车间学习,本人明白公司无非就是以学习得理由想把本人由原本行政岗位安排至车间岗位,然后通过手段操作逼迫本人自己离职,本人作为一个普通百姓,身单力薄,无法与公司抗衡,也无法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履行自己该享受的保障,面对公司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却没有办法反抗,被逼无奈,就此寻求帮助,恳请希望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能给予帮助,以相关部门相关法规作为劳动者的坚实后盾,协助劳动者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劳动权益!有一就有二,我不想后续还有姐妹因为生育后受到公司的违法操作对待而毫无办法,让不遵循劳动法违法操作的公司,把劳动法对三期员工的保护作为摆设,通过专空子,搞手段来逼迫员工辞职的行为为所欲为!在此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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