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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暂住证的问题
姓  名: 赵文娇** 提交时间: 2024-07-18 受理编号:  20240718152628054
主  题:  关于咨询暂住证的问题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我老公宜宾人,在峨眉买房已有几年,房产证到手2年,今日打算去办理暂住证,被告知需要在社区登记183天。他在峨眉买房这么久不能证明他在峨眉居住吗?办理居住证还要去社区登记满183天。能否对购房人员办理暂住证的登记时间进行商榷一下呢?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7-19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办理居住证相关事宜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16〕52号)中明确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即:外地户籍人口在峨眉山市登记并采录警综平台实际居住轨迹半年(180天)以上才能办理居住证,警综平台居住证系统设置条件“居住登记满半年”,否则系统无法办理。 2024年7月19日,我局绥山派出所滨河路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解释说明了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规定,并登记采录了您爱人的相关信息,告知您待登记期满半年(180天)后即可前往绥山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2024年7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将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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