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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游客占道停车问题
姓  名: 泡芙** 提交时间: 2024-07-10 受理编号:  20240710154844381
主  题:  关于游客占道停车问题
信件类型:   市长信箱 受理单位:  峨眉山市市长热线办
留言内容:
7月5日来峨眉山旅游,7月6日上午10:15分,本人在书院街买峨眉特色小吃打包带走,将车停在小店对面道路3分钟不到,交警便开了发单。我在线上申诉无果。作为旅游城市,不能临停。现在川内大多数城市都是先短信提示车主,在规定时间没有驶离才罚单。单峨眉山作为享誉全国的旅游城市,交通管理简单粗暴,好感全无。现述求是撤销本次罚单。车牌号川tnt077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7-15
回复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关于游客占道停车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证据照片显示,您的车未停放在停车位,停放的位置是车行道,且此路段是严管街,禁止车辆停放;2、临时停车是机动车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而不是以时间长短来算;3、我队在开展违停车辆查处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之规定开展工作,针对城市“严管街”和非严管街有不同的查处流程,针对城市非严管街,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会进行喊话提醒和短信提醒,市民收到短信提醒后,在十分钟内驶离可以免于处罚,严管街则是禁止车辆停放,短信告知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4、希望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驶,规范停放车辆。 2024年7月15日10时17分,我队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市交警大队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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